2007年4月1日星期日

民警满大街收购报纸很正常吗?

  “宝安北路人才市场路段,多家报刊亭都无深圳特区报卖,被民警收购了”,“福华路上的深圳特区报也被收购了”。昨日上午,多名读者来电投诉,称民警此举让他们买不到报纸。

  民警因何要收购报纸?据一位报亭老板透露:“报上有一个‘警队里的五朵金花’评选(选票),可能因为这个原因,警察才把报纸都买走。”究竟是不是这个原因,笔者不便贸然苟同,也不想就此赘言。令人感到奇怪的倒是,此事发生后,“警花”评选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竟声称:民警、群众出钱买报都是很正常的,他们不便干涉。

  常识告诉我们,所谓正常,是指事物的常态和一般规律。故此,我们倒要问问这位工作人员,深圳警方是不是每天或经常安排大量警力上街收购报纸?若是则罢,若不是,又何以谓正常呢?

  在笔者看来,深圳警方此举非但不正常,相反,其中的一些细节还应该值得深究。

  其一,撇开收购报纸的动机和目的不说,单从警察的分内职责来看,这么做算不算是不务正业?警察的责任是什么?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没有哪一条规定收购报纸是警察的职责或义务。在工作时间不去执行公务,不在岗位上履行职责,而是跑到大街上收购报纸,这能说是正常吗?

  其二,警用车辆只能用于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及其他涉警任务,不能私自改变用途,更不能公车私用,这是各级公安机关早已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事情。如果满街跑的警车不是在执行公务,而是在从事与警务活动毫不相干的报纸收购,这也很正常吗?

  其三,从规模上看,此次的收购行动不可能是自发的,也就基本可以排除是警察的个人自费行为。那么,最终谁将会为被大量收购的这些报纸买单?是从由纳税人提供的办公经费中报销,还是由某个受益方提供“赞助”?连这里面是否存在猫腻都没搞清楚就作出有明显倾向性的表态,这正常吗?

  明眼人一看就是很反常的事情,到了有些人那里却变得“很正常”,如此睁着眼睛说白话,这本身就很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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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俊龙在学校的日日夜夜

任俊龙1981年09月28日出生于山西省阳泉市,祖籍河北省。幼年淘气没有上过幼儿园,小学毕业于阳泉市新华小学,初中毕业于阳泉铁路中学(现在已经更名为新华中学),高中毕业于阳泉市第一中学,大学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自动化专业(辅修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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