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2日星期五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太古宙始太古代(又续)

  罗宾是一名都市新闻记者,或者说是主持人,她所自称的只是些片尾的零碎报道其实很多是没有人关注的非主流信息,比如说“某个猴子会弹吉他”之类的。罗宾并不是一个没有追求的懒散的人,她的梦想里还是一直憧憬着某一天能够报道一些大事件,当她将这一内心最深处的愿望说出来的时候,我们的主人公泰德开始发昏了:“比如,大猩猩能够弹奏贝司?”
  
  这绝对是一句伤害罗宾纯真感情的话,手舞足蹈地表演完之后,估计泰德也看到了在罗宾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悦,“抱歉,你真的很漂亮。”
  
  真是脑子里被水填满了,又或者是大猩猩不满意这个笑话肯定踢坏了他的神经。有什么关系么?在得罪了刚刚认识的小妞儿后居然用你真漂亮来打马虎眼。
  
  还记得一个笑话么?
  
  如果一个女孩不漂亮,你应该夸她聪明;如果一个女孩不聪明,你应该夸她漂亮;如果她既不聪明也不美丽,那你就夸她可爱。
  
  照理说,对女孩子们夸奖是一定不会有错的,哪个女孩儿不愿意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石榴裙边拜倒无数英雄好汉?
  
  只不过如果泰德懂得怎么和女孩子打交道,那他就变成巴尼了。他居然一边嘴上在说着你真漂亮,可是两只手却在面前摇来摇去,仿佛想证明自己言不由衷一样。
  
  好在罗宾看上去不像是个小心眼的女孩儿,而且第一次见面,泰德的表现恰恰说明他不擅此道,或许正好是罗宾喜欢的那种类型也不一定呢。可是又有谁知道呢,罗宾怎么想,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不过显然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够像罗宾一样能够承受的住这样的玩笑。
  
  比如罗宾那个刚刚被男朋友甩掉的女友,在她的眼中,所有的男人都应该是敌人,仿佛天底下的男人全部都成为那个负心汉的化身,这一刻,他们都是一个人!
  
  帮助女孩儿,或者帮助女孩儿身边的那些闺蜜们总是能够收到好的效果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隔山打牛。你或许不需要去直接向她献殷勤,对她周围的那些唧唧喳喳的人同样可以达到最后的效果。
  
  泰德出手了。哦,不,是罗宾出手了。
  
  罗宾将杯中的酒泼向泰德的时候,也偷偷地给他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泰德走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巴尼不知就里,不怀好意的出现,取笑道:“被——据——等一下——绝——了,你被拒绝了!”本想瞧瞧泰德被落井下石之后的沮丧,可是泰德却向把你展示了那张小小的名片。这回轮到巴尼沮丧了。泰德拒绝了和他一起去玩镭射枪大战,而是欣然准备赴美人之约。
  
  巴尼似乎天生就是一个花花公子,而泰德之前只是由于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认认真真谈场恋爱而跟着巴尼四处花天酒地。区别就在那一点点意识,当泰德准备发生一些变化的时候,他将巴尼抛弃了,而巴尼仍然没有做好准备,或许他永远也不会去做什么准备,他的生活中似乎理所应当充满着灯红与酒绿。
  
  于是泰德终于与罗宾第一次约会了。可是这两个家伙似乎并不打算将此刻变为花前月下的甜蜜时光,仍然在毫无顾忌的开着玩笑。
  
  罗宾:“哇,那可是个有美妙屁股的法国小号。”
  
  泰德:“对,所以他看上去很像个‘假阳具’。”
  
  嗨,你会在第一次和你的他约会的时候说这些个字眼么?或许你会想,但你绝对不会说,除非,这一场“约会”是需要你“付钱”的,对吧?(我是说你遇上了风尘女子)
  
  可是他们俩不仅说了,而且两个人都非常喜欢这个玩笑,就是因为一般女孩儿可能不大喜欢这样的比喻,可是罗宾不是一般的。
  
  接下来的事情会怎么样发展下去,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恐怕也不是常人与常人能够做到的吧。
  
  每一个人都会在怀春期在头脑中描绘一个自己的TA的形象,不论男女,其实常说的那句话“第一眼看上去不来电”就是因为眼前的那个人和你心中向往已久的那个人有差距。
  
  而泰德也不例外,他照例将存在于虚幻中的那个人套在了罗宾身上,喜欢养狗,喜欢喝苏格兰威士忌,喜欢引用“捉鬼敢死队”里的台词,当然还有最美妙的她讨厌橄榄。
  
  这印证了马修和莉莉创造的“橄榄理论”。橄榄理论的原理其实挺简单,全部的解释如下:“他讨厌橄榄,而她喜欢,这就造就了一对完美的情侣!”
  
  其实这条理论的有效性没有什么好说的。它并不是说简单的你不喜欢我喜欢这样的互补,如果是那样的话,狼和羊早就亲亲我我几个世纪了。
  
  橄榄理论中所透露出来的内涵应该是,呃,想起来《编辑部的故事》中的歌词:“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当然啦,放在这里应该是相互理解,相互支撑咯!
  
  其实这一点看上去那样的简单,做起来却非常的困难。
  
  比如说吧,如果我是北方人,而我的女朋友却是南方人,我喜欢吃面,而她喜欢吃米,我喜欢做好饭菜之后马上把锅泡上,而她却偏要等到吃完之后再一起收拾,我喜欢夜里睡觉的时候关上窗户,而她喜欢把窗户留下一道缝,我喜欢吃土豆,而她喜欢吃肉,我喜欢先吃饭后刷牙,而她喜欢先刷牙后吃饭……我的苍天啊,这么多的不同,可怎么办啊?
  
  其实话说回来,就算有再多的不同点,只要大家不互相干涉,问题也不是很大,毕竟这些只是些无关重要的个人习惯而已。
  
  可是如果你要强迫对方改变TA的习惯,这样就必然要出问题了。所以橄榄理论其实说明,人与人之间可以有不同,但是大家彼此应该宽容,这样才能够造就真正的完美。
  
  任俊龙于2007.10.08 14:32

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太古宙始太古代(续)

  莉莉从学校的涂鸦日归来看到马修竟然在做饭,真是一个生活在恋爱中的幸福男人啊。
  
  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儿好像越来越少了,少到,嗯,少到很少的程度,请注意我的手势,THIS LOW!
  
  MAY BE YOU WILL SAY SOMETHING LIKE:"AHA,NO,NOT THIS LOW,IT IS THIS LOW!"
  
  BUT,BUT,OK,YOU ARE RIGHT!I GIVE UP!
  
  总之不论怎么说,几乎所有的朋友里都是男人在下厨房,比方说老大,比方说蓝光,比方说小楼,比方说MILO,ps:川东是不在此列的。
  
  莉莉揭了马修的底,“你上次把眉毛烧光的时候样子还真是奇怪。”WOW!估计是第一次吧,不知道这个第一次是不是泰德也知道。不过马修还是像所有的男人会做的那样“这次我能搞定,这次充满了惊喜!”莉莉大概还没有理解这是男人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她所需要做的其实应该是赞美马修的勇敢尝试,毕竟在经历过一次火燎眉毛之后不留下心理阴影的可能性实在是很低,而我如此确定马修留下了心理阴影则是因为后面的“开香槟”。
  
  马修特意为这次的求婚准备了一瓶香槟,但是接下来的表演可不那么精彩。莉莉看到香槟后非常惊喜,可是马修却不准备依靠一个男人的力量来开启,以至于莉莉失望的说:“OH NO,你已经过了怕开香槟的年龄了。”或许马修曾经有过开香槟的不愉快经历,或许他还未曾有过任何一次开香槟的经历。其实这个想法我是能够体会的,我很爱吃爆米花,但是如果让我脚踩在那个黑黑的大罐子上亲自引爆这颗炸弹(你一定知道街头嘣爆米花的那个大罐子哈?),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以前我每次都是躲得远远的,除此之外还会用手捂上耳朵。
  
  到了稍微长大一些之后,我渐渐的不是那么很怕了,因为已经可以预估到那一声惊天霹雳的时间,所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把嘴张开——物理课上应该讲过的哈,遇到打雷的时候最好把嘴张开,那样耳膜两端的气压就可以相互抵消,不至于被雷声震坏了耳朵。其实去嘣爆米花的时候不捂耳朵丝毫不能当作成长的一个里程碑,具体的事实还有另外一件:有一次妹妹倩倩来我家里做客,我带她下楼去,远远的看到嘣爆米花的老大爷脚踩在了黑锅炸弹上准备拉弦儿,我很大无畏地——至少那时候我是觉得我在舍己为人——将双手捂在了妹妹的耳朵上,当然同时也张大了嘴巴。没想到妹妹一转身,过来跟我说,没事,我不怕!
  
  -_-!!
  
  正在此时,砰~~!
  
  我的身体一个哆嗦,在妹妹面前丢尽了颜面,以至于这件事情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家里小孩子群里的笑料。可是,可是每个人总得有点怕的东西是不是,要不然,要不然还有什么意思呢?
  
  最后马修还是在丽丽的鼓励下自己动手打开了香槟,不过代价是,莉莉变成了熊猫眼,弹出的香槟塞儿直接飞到了莉莉的眼睛上。
  
  OH,NO!你看我说你不要强迫一个人做他不擅长的事情吧,他会搞糟的,他一定会搞糟的,只不过糟的程度不同罢了。
  
  SO,不要让我给鱼开膛破肚,好吗?不要让我尝试吃猪大肠,好吗?不要让我把可爱的猫咪抱在怀里,好吗?哦,还有,不要让我一个人和一只青蛙待在一起,好吗?
  
  好好想想,不论你是谁,你也总有自己害怕的哪些东西,对不对?
  
  另一个场景中,泰德在跟巴尼抱怨:“计划一直都是这样……,马修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即使我准备好了,实际上没有,但是如果我准备好了的话,就好象,好像,WELL,我准备好了,可是,她,在哪里呢?”
  
  是不是真的什么事情都要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呢?爱情或许是可遇而不可求得,越是准备越是容易失败吧,因为不论你设想了多少种场景,或是为自己准备了多少种幻想,到最后,ONLY ONE WORKS WELL!
  
  泰德或许在自己的脑海里有无数个遇到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的时候的场景,甚至连台词,连动作,连面部表情,甚至连距此五公里外有几只喜鹊在歌唱都设计的异乎寻常的完美,但是终究这些只存在于神经细胞的幻想中,BUT IN FACT,IT IS JUST A PIPE DREAM!
  
  然后,一个转身,绝望的视线中出现一个曼妙的身影。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此时此刻,我真的以为泰德目光注视中的这个女孩儿,就是片子中的老妈了,同时也在想,啊,那这两季的连续剧接下来就开始演俩人缠绵的浪漫爱情长跑么?
  
  可是还没有容得我去多想,泰德又一次出卖了自己,当巴尼提议GO SAY HI时,泰德却说:“我不能就去打个招呼那么简单,我需要策划一下,我要等到她去上洗手间的时候,很战略性地站在自动点唱机旁边……”正当泰德踌躇满志地计划着很战略性的搭讪步骤时,巴尼实在忍不住看这个傻小子空空的WASTE TIME了,“HI,HAVE YOU MET TED?”
  
  与巴尼相比,泰德是另一个极端,就仿佛一头北极熊居然和企鹅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对于巴尼这样的手段,几乎可以评价为以下六个字:“简单,粗暴,有效”,说句实话,是唐突了些,可是在机会转瞬即逝的时候,你还来得及去思前想后么?
  
  我一直在找寻着一些处理事情的捷径方法,但也许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什么方法,尤其是预先准备好的方法。
  
  还好,罗宾也是一个充满了幽默感的人,此时她的答复是:“LET ME GUESS,YOU ARE TED!”哈哈,幸亏不是那个黎巴嫩裔的yasmin“KAL IS MY BOYFRIEND!”
  
  泰德,马修,莉莉,巴尼,当然还有刚来到本地不长时间的罗宾,从此便走到了一起来,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或许为了照顾巴尼的感情,应该把最好的后面加一个“之一”——我已经开始恭喜泰德并感谢巴尼了!
  
  任俊龙于2007.10.08 01:17

2007年10月6日星期六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太古宙始太古代

  介绍一下太古宙始太古代,如第一部分中所说,这是地质时代的表述方式。太古代开始于3800百万年,结束于2500百万年。
  
  在这一时期,地球上已经有细菌和低等蓝藻存在。
  
  太古宙包括了始太古代、古太古代、中太古代、新太古代。其实冥古宙也有几个阶段构成只不过太过于久远,也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就不做介绍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wikipedia)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冥古宙》回顾
  
  the year 2030。
  
  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并排坐在沙发上,没有露面的老爸画外音,“孩子们,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美妙无比的故事,是关于我如何与你们的老妈相遇的故事。”男孩儿问“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而要处罚我们吗?”老爸继续在画外音说:“不是!”女孩儿问:“要讲很久吗?”画外音中老爸说:“对!”然后继续道,“25年前,在我还不是你们的老爸之前,我过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OK!
  
  当泰德老爹在回忆自己27岁以前的生活时无疑是幸福的,在这段日子里他与自己大学里最要好的朋友马修及马修的女朋友莉莉一起居住在纽约的一个公寓里。
  
  刚一出场的马修和泰德让我差点误会为同性恋,马修那虔诚的表情,泰德那惊喜的神态,真是一个出乎意料的开局啊。
  
  身为建筑师的他似乎还没有为自己的终身大事做好任何准备,直到马修请他帮忙预演求婚的时候,他才突然感觉到有点什么不对劲了。
  
  马修今天迈出了他人生中的关键一步,而我呢?
  
  泰德和马修一起经历了太多的共同生活,以至于马修所有的第一次泰德都了如指掌,甚至包括泰德“这是物理学,马修,下铺动的时候上铺也会跟着摇动!”泰德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的肢体语言出卖了他,他甚至在那一刻依旧在考虑这是一种物理现象,而非其他。
  
  不过泰德马上就想到了有一个人可以给他提供帮助,这个人叫做巴尼。
  
  可是巴尼老兄的出场也不怎么样,一边刮着胡子一边还在接着泰德的电话,上来的第一句话却是:“你知道我对半亚洲血统女孩又特别的兴趣么?现在我有了新的爱好,黎巴嫩女孩,黎巴嫩女孩代表了新的半亚洲血统。”既然电话另一头的泰德都感觉到很无奈,那么我也只能是同样的感觉了。
  
  巴尼一出场便给人一种纨绔子弟的感觉,末了的一句“Suit up”让我知道这一定会是本剧中巴尼特有的语言了,一定会多次出现这句精神抖擞的“Suit up”。西装革履的巴尼在刮胡子的时候都念念不忘自己心目中的半亚洲血统女孩,可见在泰德眼中他的情圣地位非常牢靠,否则泰德也不会在这种时候第一个想到的人便是巴尼。
  
  而每当人们(尤其是男人)在说“我特别喜欢……”,那他一定是在说“我这段日子特别喜欢……”,或者他们说“我一直都……”,那他一定是在说“最近我一直都……”。
  
  男人无法欺骗男人,就像女人是女人的天敌一样。
  
  见面之后,巴尼无法接受泰德一身便装,劈头盖脸便说“我说让你穿戴好意思是你应该穿西装。”而此时的泰德根本对这些不屑一顾,满脑子里都是“我的爱情鸟何时会来到”的泰德终于说出了自己心头的困扰“你知道的,从前都是我和马修和莉莉,现在就要变成马修和莉莉和我!”
  
  尽管在语言的并列方式上看上去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简单的先后顺序让人感觉到了在马修的心中,天平已经倾斜。“他们要结婚了,建立新的家庭,不久之后我会是孩子眼中那个古怪的中年单身汉‘泰德叔叔’”。眼看着自己的好朋友渐行渐远,泰德不甘心变成古怪的中年单身汉。
  
  失落的他感到无所适从。
  
  但显然巴尼是另一种想法,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想法。
  
  “你忘了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对你的忠告?”而这初次见面的地点让人也太意外了,按照把你的话说“HI,泰德,让我来教你如何生活,我是巴尼,我们在小便处见过面。”简直太神奇了。情圣巴尼不光在PUB里目光游移于美女的上上下下,而且在厕所里连同性都不放过。新朋友见面的开场白也够直接:“我来教你如何生活!”可见在巴尼的眼中,泰德应该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不懂风情的处子。而讽刺的是,处子泰德在昏暗的PUB中,留着一圈大胡子,让人觉得怎么看怎么别扭。这,像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家伙儿么?
  
  “第一课,把你的胡子去掉,和你的西装不配!”巴尼先声夺人。
  
  泰德很奇怪的说:“我没有穿西装!”
  
  “第二课,穿上西装,西装很酷,很能现!”巴尼也毫不迟疑。
  
  看着泰德困扰的表情其实我也挺困扰。巴尼的生活态度究竟是怎么样的?他所说的现指的是什么?我自己觉得西装这种东西对男人来讲绝对是个枷锁,丝毫不亚于以前让女人裹脚,现在让女人穿长筒丝袜和高跟鞋。在休闲的PUB中,巴尼一身笔挺的西装,甚至还有领带也很工整,你能说你不怀疑他到PUB来的意图?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巴尼的生活中,西装只不过是一件道具而已,并非没有了西装他就不能活,而是关键在于西装能够给他带来的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或者有多少。
  
  我倒是很想跟下去看看巴尼不穿西装的时候是在做什么?
  
  第三课才是关键,巴尼觉得男人不应该在30岁之前考虑结婚的事情,其实可怜的泰德在那个时候非常迷信情圣巴尼的这一论断。或许是没有细想,或许是想了没有想明白,总之泰德在27岁之前一定没有想到过自己是否应该去寻找些什么。
  
  如同泰德所说的“你说的或许没错,可是当你最好的朋友订婚的时候,你难免想些事情嘛。”看到了吧,人的思维就是这样的。其实不管你在之前坚持的是对是错是什么,当你的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人的社会性就体现出来了。当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人总会想一想,为什么会是这样,我如果与众不同又会有什么不对劲?
  
  泰德避免不了这样想,很多人也避免不了这样的想法。
  
  当我们看到商场打折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进去逛逛,而逛得结果一般不会空手而归;当我们看到马路上有一圈人围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我们没有跑过去一起围观,心里也在不断的推测着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就是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处于游离态,他必须生活在一个或者多个圈子中,影响或者被影响。
  
  巴尼注定是一个偏执狂,当他听到泰德口中蹦出“当你最好的朋友订婚的时候”这句话,而这个最好的朋友所指代的对象并不是自己,自大的巴尼很生气“我以为我才是你最好的朋友”,甚至孩子气的“泰德,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更可气的是泰德居然很真诚的弓了弓身说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巴尼。”我晕,过家家啊?两个大男人!
  
  之后的“你见过泰德吗?”的游戏中有两处值得一提的地方。
  
  首先是巴尼使坏,让泰德独自面对PUB GIRL的时候,那个吐舌头的表情。
  
  我的天,这个演员太地道了。
  
  其实在前三分钟的戏中,各位演员的面部表情,身体语言,说话腔调等等等等都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似乎这并不是在看戏,而是融身其中,与剧中人物一起在诺大一个纽约城的某几个角落里演绎属于自己圈子的生活。
  
  其次是PUB GIRL的黎巴嫩名字,可惜巴尼此时已经不知所往了,否则我们一定能够看到他眼睛肿闪亮出的绿光。
  
  前后照应在此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只是yasmin这个名字究竟是否黎巴嫩裔我是无法知道了,不过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有一点新的收获。
  
  Yasmin是一种德国先灵药业生产的避孕药(托google的福)
  
  Welcome
  
  Can the pill be good for you? Can you feel OK when you're on it? Is it doing anything positive for you besides preventing an unwanted pregnancy? The answer to all these questions is yes! Discover it for yourself.
  
  以上即是google中搜索yasmin得到的第一个结果,其网址为http://www.yasmin.com/html/index.html
  
  其实关于yasmin,我的第一感觉是是否jasmine的变体字,片中的女孩儿长相也不算辱没茉莉花,只是大红的V领连身裙没有了茉莉的神韵,所以还是不要把yasmin当作茉莉的好吧。

任俊龙于2007.10.06 02:09

2007年10月5日星期五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冥古宙

  十一国庆共有七天假期。
  
  前两天是在帮着闫丰忙结婚的事情,角色是伴郎,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任务完成较为圆满;
  
  第三天主要是忙着睡觉,补一补这两天以来的劳碌,其实原本计划是要回老家看看老爸老妈的,结果没能成行;
  
  第四天第五天主要是忙着做家务,第四天主要完成了焖面的第一次自制,效果不错,我吃得很饱,当然纱纱依旧无法适应面食,第五天主要完成了整个房屋的大扫除,一个人完成,基本上感觉人倒退回十月三号。
  
  还有两天,完整的两天没有使用,希望能够痛痛快快地休息一下,当然休息不一定非得要睡觉才行。
  
  其实这两天里除了做家务以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我下载了《How I Met Your Mother》前两季,准备花一段时间来好好看看。
  
  简单的说《How I Met Your Mother》是一部类似于《Friends》的情景喜剧。它就像个内心深处的挖掘机,打开它的那一瞬间,便激起了我对于《Friends》的怀念。
  
  《Friends》基本上每一集都看过两遍,但是很可惜当时的心情没有记录下来,我错过了《Friends》,可是我不打算错过《How I Met Your Mother》。或许等到某一天的时候,我会翻过头来重新温习一遍《Friends》。
  
  之所以选择地质年代作为序列标志,是因为片头的第一个画面:the year 2030。
  
  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并排坐在沙发上,没有露面的老爸画外音,“孩子们,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美妙无比的故事,是关于我如何与你们的老妈相遇的故事。”男孩儿问“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而要处罚我们吗?”老爸继续在画外音说:“不是!”女孩儿问:“要讲很久吗?”画外音中老爸说:“对!”然后继续道,“25年前,在我还不是你们的老爸之前,我过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尽管25年看上去并没有多么地久远,可是25年前和25年后完全不同的心态和状态,却让这回忆变得恍如隔世。既然如此,就不在乎再给它一个离谱的夸张,好让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这美好时光。
  
  时光如水,匆匆带去了年华,你是否还记得儿时有小朋友对你说:“你跟我玩不?我口袋儿里有糖!”
  
  附:“冥古宙”是地质时代中的第一个宙,开始于地球形成之初,结束于38亿年前。参考资料来自wikipedia。

任俊龙于2007.10.05 20:31

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

花衣魔笛手的秘密(再续)

  突然之间又开始要刨根问底的钻牛角尖,尽管在前面的一篇中我已经说过“他大爷的老子要做阳光男孩儿!让花衣魔笛手滚得远远的去吧!!”,但今天回得家来,还是忍不住打开了不老歌,当我再看到这一篇的时候,又不得不投入进去。
  
  究竟是什么样的特异功能让花衣魔笛手能够让各种生灵追随呢?
  
  很显然他不是圣人!
  
  关于什么是圣人,我也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于圣人的理解,比如在中国有这么几个出了名的圣人,先不说大圣人孔子,其余的画圣——吴道子;医圣——张仲景;书圣——王羲之;草圣——张旭;智圣——东方朔;武圣——关羽;酒圣——杜康;文圣——欧阳修;乐圣——李龟年;茶圣——陆羽;曲圣——关汉卿;诗圣——杜甫;词圣——苏轼;当然了还有齐天大圣——孙悟空。
  
  他们或文或武或杂行,都是各自领域里精英中的精英,相比而言,花衣魔笛手顶多也就算是个旁门左道,即使是在《封神榜》里也是不入流的邪教之类。
  
  而他也不是普通人!
  
  关于什么是普通人,我也不知道,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着无以计数的普通人,可是在每一个普通人自己的眼中,首先自己肯定不是属于普通人的一群的,如果按照每一个人的想法来看,大抵这天下连一个普通人都找不到。也不怪大家这样自恋似的对自己的能力加以拔高,而是的的确确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所以每一个人将自己看得不那么普通,不那么大众也是有足够的理论依据的。
  
  这些人在三百六十行中各负其责,靠着自己的双手共同支撑了社会的进步,历史的车轮滚滚没有了他们便失去了原动力,相比之下,花衣魔笛手这有限的人生当中也没有做过多少基础的有益的事情。
  
  那么花衣魔笛手又算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我觉得他应该是属于那种有着特殊才能过着特殊生活的特殊的人!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机缘巧合,花衣魔笛手掌握了这一奇特的技能,或许这是催眠?总之是他得到了控制他人心智的特殊技巧!能够被别人控制了心智的人恐怕灵魂就不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那么就是说花衣魔笛手可以自如的控制别人的灵魂?
  
  灵魂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东西呀,没有谁见到过自己的灵魂吧。反正我是没有见过。生活在欧洲的人们有一部分认为老鼠是圣物,大概就是因为这样,花衣魔笛手祛鼠的行为便寓意为对灵魂的控制吧,所以后来全城的孩子们着了魔也有了解释。
  
  拥有这样的一种技能恐怕会让人兴奋不已,凭空增添了对他人的生杀予夺大权不一定是多少人作梦想拥有的呢,但是这种特殊的才能如果控制不好,怕是会成为一种灾难。
  
  庄子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为了对付撬箱子、掏口袋、开柜子的小偷而做防范准备,必定要收紧绳结、加固插闩和锁钥,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聪明作法。可是一旦大强盗来了,就背着柜子、扛着箱子、挑着口袋快步跑了,唯恐绳结、插闩与锁钥不够牢固哩。
  
  可见,发明了锁子的人是具备了一般人不具备的本领的人,当这个人将世界上第一把锁子拿给别人去用的时候,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为人民服务的高尚者,还是为大盗作铺垫的低劣者?如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或者说从来不会有大盗,发明了锁子的人必定会被人高看一眼,可是如果世界上根本不曾有或者说以后也不会有大盗,那么发明出来的锁子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启发那些信善的人们,哦,你们还可以偷盗?
  
  在花衣魔笛手的故事里,政客就是发明锁子的人,而花衣魔笛手本人就是大盗。在祛鼠行动之前,他只不过也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市民,可是在整个故事似乎要接近尾声时候的变故却让他认识到了自己所掌握的本领究竟有多么厉害!
  
  越狱中T-Bag看到史高飞在磨钉子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打算拿它搞点什么破坏呢?你又打算拿它破坏谁呢?”后来果然本来是用来固定长凳的钉子,被史高飞卸下之后成了杀人的凶器,成了打开马桶越狱的第一把钥匙。
  
  可见一个工具本身的属性是简单的,但是就怕它具有了衍生的属性。比方说刀本来是用于削苹果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杀人;比方说电视本来是用来欣赏节目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泄愤;比方说鞋子本来是用来保护脚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藏钱……
  
  功能的多样性取决于你的思考能力,特异功能也是功能,所以当花衣魔笛手准备将特异功能用在拐骗儿童的时候,他已经出离了本我,而是形成了被判自己本格的罪恶。
  
  每个人都应该有过罪恶的念头从心头涌起,但是只有少数人没有能够按耐住它,那些按耐住自己罪恶念头的人,依靠的就是道德!
  
  (我也刚刚知道:大脑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MPC——就是道德观念形成的物质基础。它使人对他人受到伤害厌恶。腹内侧前额叶皮层病变的病人会失去部分公平性、犯罪感、羞耻感。由此可见,脑门儿比较高的人应该就是道德家的典范了,其典型应该是寿星老儿!)

2007年9月25日星期二

花衣魔笛手的秘密(续)

  后来我知道了这样的一个结局,花衣魔笛手并没有将拐来的孩子们杀害,而是仅仅将他们囚禁在了悬崖的山洞里。后来花衣魔笛手回到了哈梅林城,向所有的市民们宣布了这样一个事实:“你们的孩子们已经被我绑架,如果还想见到他们,就把答应我的一袋金币老老实实地拿出来!”
  
  结果是市民们就范了。
  
  这是一个悲哀的结局,相当的无耻!甚至撕毁了花衣魔笛手在我心中那唯一存在的一点点形象!
  
  在《花衣魔笛手的秘密》一文中,我甚至打算站在他的角度,替他去想一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变得如此冷酷无情,居然拿全城孩子的性命作了赌注?我好心的以为作为一个父亲,他万分得疼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是突如其来的不幸彻底击碎了他的一切希望,所以爱之切转化成了这个疯狂的念头——既然我得不到,这个世界上就别想有任何人得到!
  
  疯子有的时候是可怕的,他们的思维已经超乎了常人的想象力,但疯子有的时候又是可悲的,他们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全部行为。即便是正常人都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变化,何况是心理受了严重创伤的这一个悲剧群体?
  
  越狱中的那个著名的疯子——“梵高”,当他骑上自行车在小女孩的注视中渐行渐远地消失在丛林深处,当他拿着一张向日葵的油画却准备扬帆出海前往荷兰,当他从高处如释重负地跳下彻底放弃了生命的牵绊而奔向自由,我们会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疯子,是一个丝毫不掩饰自己内心希冀的孩子,在一切肮脏与仇恨中,他只不过是个婴儿。
  
  所以那些没有恶念的疯子,其实只不过是孩子而已。他们也有自己的是非道德观念,只不过与正常人略有不同罢了。
  
  从这样看来,花衣魔笛手并不能算是一个疯子,尽管在我为他寻找的那个理由中也不能算是疯子,因为他起了歹念!
  
  花衣魔笛手,为什么会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文艺爱好者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我觉得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金钱的诱惑。
  
  如果不是哈梅林城里闹鼠害,便不会影响到小城中人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不是自作聪明的政客想出来悬赏纳贤,便不会让花衣魔笛手从采菊东篱下的悠然生活中一步跨越到拯救全城同胞的战场上来;而终究这一场浩劫,难道就只是为了那一袋金币而已么?无数无辜的老鼠,无数无辜的小孩,无数无辜的市民,还有这个无辜的花衣魔笛手,如果没有这一袋金币,或许他还在过着自己平凡的生活,享受着艺术带来的乐趣。
  
  一袋金币引发的血案!
  
  从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到万人瞩目的盖世英雄,最后沦落到遗臭万年的绑架者,花衣魔笛手的整个人生似乎在一瞬间就发生了变化,他生命的天平就在一袋金币的作用下彻底倾斜。我不相信这已经是最后的结局。
  
  就范的市民们或许爱子心切自发筹集资金准备缴纳赎金,正义的政客或许还在劝阻人们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妥协,花衣魔笛手或许再得到了一袋金币后仍然无法满足。
  
  这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都只是胡思乱想,又没有什么史实根据,可是我却无法再一次站到花衣魔笛手的角度上去帮他做一个解脱。
  
  一日为骗,终生为骗!
  
  政客们的反悔引来了比鼠患更重的灾难,他们的话恐怕今后无人再信!
  
  一日为匪,终生为匪!
  
  花衣魔笛手做出了第一次绑架的行为,就难免手紧的时候再来一次!
  
  一日为奴,终生为奴!
  
  无助的市民们无奈地逆来顺受,天灾人祸一点点蚕食着他们的幸福生活!
  
  我已经不能再信任花衣魔笛手,我也已经不能再信任我自己。为何所有“善”的解脱最后总是被“恶”的事实困扰,而“恶”的事实总是那样难以被人轻松知道。
  
  如果不是刘默来问我花衣魔笛手故事的最终结局,我也不会在今天再一次搜寻,如果不是在海量的信息中发现了最后的勒索,我又怎么能够知道原来故事总是复杂的让人难以捉摸的。
  
  童话中的结局往往是大团圆,可是当你跳出到童话之外,却发现“大团圆”的结局往往不那么容易实现。貌似的团圆总是经不得推敲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如此多的阴暗。
  
  人家说:当你背对太阳的时候,你的眼前只有阴影一片;当你面朝太阳的时候,你的眼前却有光明无限!同一件事情总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有着不同的认识,而得到另一种思路又简单到只须一个转身。
  
  他大爷的老子要做阳光男孩儿!让花衣魔笛手滚得远远的去吧!!

花衣魔笛手的秘密

  声明:花衣魔笛手不是一招武林秘功,和九阴白骨爪不是一类的东西。
  
  在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中,德国的哈梅林地区泛滥鼠灾,当地的政客实在没有了办法,于是悬赏出来,凡是能够将老鼠灭绝的人,将赏金币一袋。重赏之下,有一个吹笛子的人接下了这个活儿。人们只见着吹笛人一边在大街小巷行走,一边用笛子吹出悠扬的乐曲,奇怪的是,越来越多的老鼠聚集在一起排着队跟在他的身后。
  
  老鼠越聚越多,吹笛子的人也越走越远,好奇的人们远远的看着吹笛人走上了悬崖。
  
  站在悬崖的顶上,吹笛人依然没有让乐曲停止,而成群结队的老鼠却着了魔似的争先恐后跳下了悬崖,淹死在澎湃的海水中。
  
  当最后一只老鼠腾空跃起,吹笛人的乐声嘎然而止。海水依然在敲打着岩壁,只是老鼠们却一只也不见了踪影。
  
  吹笛人回到城中复命,可是肮脏的政客却返回了,他们宣称是老鼠自己跳下了悬崖,并非吹笛人的功劳,所以奖金不能够如约发放。
  
  吹笛人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回头离开了哈梅林。
  
  在不久后的一天,哈梅林的城中又响起了悠扬的笛声,这一次全城的小孩儿都莫名地聚集在了一起,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正当人们在纳闷的时候,却有眼尖的人发现,在城外有一个穿着花衣的吹笛人,一步三摇地向远处走去。
  
  故事的结尾部分我很奇怪,我不知道为什么花衣魔笛手要将全城的孩子们都关在崖壁的石洞里,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花衣魔笛手对哈梅林人的复仇?
  
  只是从中引出了一些问题,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花衣魔笛手拥有如此奇门绝技,为什么会为了区区一袋金币而接下祛鼠的工作?或许魔笛手的家中有了什么样的变故,致使他不得不为这点救命钱而折腰?
  
  想起来曾经“周六我要休息”评论过的一部电影《千千岩求女》,大家都认为千千岩求女用竹刀侮辱了武士道精神,却都不知道其背后的那凄惨人生。正如“周六我要休息”评论的那样“那么曾经被千千岩求女所轻视的武士们,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的方式?他们身上有什么样的担子?家中有怎样的亲人?他们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谁会知道? 我们常常就这样轻易的做出了判断,开始对他人点着自己的食指;而不想一想也许完整的故事不是这样的呢?永远都只有一个故事,只是我们知道多少。”
  
  正是因为故事中透露的剧情实在是太过于简单,所以无从从中得到魔笛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单单从他灭鼠的伟绩来看,他很神奇(如若不然为什么别的人没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却很贪财(如若不然怎么政客们没有下赏的时候他选择了沉默?),他很低调(如若不然为什么在哈梅林生活了这么久却没有人知道他的特异功能?),却很心狭(如若不然为什么仅仅是为了政客们没有履行诺言却将全城的孩子们囚禁起来?)。
  
  在这一瞬间我仿佛明白了,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容易走极端,一个为全城谋幸福的好人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变成了儿童杀手,难道在这期间他受到了什么刺激,难道他的孩子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在某个时候突然夭折?仿佛这一切揭开了我所不了解的那些事实。是不是魔笛手的孩子发了病却无钱医治,所以魔笛手才将隐忍许久的绝技拿出来换钱?是不是在被无耻的政客戏耍之后感到绝望,所以才无声无息的选择了默默地离开?是不是在不久的几天内,他的孩子由于无法采取进一步救助而生命耗竭?是不是在失子之痛之后魔笛手迁怒复仇?
  
  难道这就是花衣魔笛手最深处的那些秘密?我实在不想让我继续这样发挥下去!
  
  为什么政客们会反悔?难道只是因为他们冠了一顶政客的帽子就必须扮演肮脏的角色?政客们是明确的知道鼠害难除的,也在试过了个种样的办法之后无奈选择了向民众公示自己的无能。
  
  我想一个正常的政客,大多会不会选择向给自己投票的人们显示出自己无能为力的一面,他们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粉饰太平!或许在某种思维下,鼠,会成为哈梅林城的吉祥圣物。
  
  既然灭不掉,那么就想一个堂皇的理由出来供奉着!大抵这就是古人们创造出无数神话故事的来由吧。既然我无法知道,那么就把你装扮得更加神秘!
  
  政客们不是傻子,除却了做主的人是守财奴,他们应该不会为了一袋金币而食言,所以我想,这其中定是有了更多的秘密。
  
  老鼠们为什么会集体奔向大海,寻求自我的灭亡本身就是一件怪事,可是这恐怕不是一件杜撰的故事。
  
  这个神奇的世界总是展现给我们各种各样想不到的方面,让我们赞叹,让我们惊讶之余保持继续探索的勇气。这些老鼠应该不是一种普通的老鼠,他们的名字叫做“旅鼠”。
  
  传说,当旅鼠数量达到顶峰时,它们就会自发地集体迁移,奔赴大海自杀,只留下少数同类留守并担当起传宗接代的神圣任务。当旅鼠的数量实在太多,而天敌数量总是有限,无论怎样地暴露自己都收效甚微。因此它们会显示出一种非常强烈的迁移意识,聚集在一起,渐渐地形成大群,开始时似乎没有什么方向和目标,到处乱窜,就像是出发之前的乱忙,正在准备似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是谁下了命令,也不知谁带头,它们却忽然朝着同一个方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往往是白天休整进食,晚上摸黑前进,沿途不断有老鼠加入,而队伍会愈来愈大,常常达数百万只,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前进,决不绕道,更不停止,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地跳将下去,直到被汹涌澎湃的波涛所吞没,全军覆没为止。
  
  且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否是真实的,且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些什么是真实的,且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那些所谓真实的到底为什么而让人认为是真实的。我暂且相信有这样一种小东西,他们为了整个的种族而自取灭亡。
  
  或许在经过了长期的观察之后,花衣魔笛手的行为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他发现了旅鼠的秘密,所以假借魔笛神功的掩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旷世的英雄;且或许在政客的团队里出现了一位自然科学家,他敏锐的眼睛里自然不会放过一点点不通情理,这位自然科学家兼政客揭穿了花衣魔笛手的秘密,取消了预先设置的奖金,让花衣魔笛手现出了原形,所以魔笛手黯然退场。
  
  又或许还有很多,但是无疑以上的胡思乱想已经让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我从心最深处仍然希望这一切都只是耸人听闻的虚拟的故事,但愿那些孩子们安然无恙!但愿这世界上所有的政客都像商鞅一样言出必行!但愿这世界上所有的行为都没有阴险的幕后故事!但愿这一切都只停留在纸面的传闻中!
  
  (最后的扩展:由于笛子属于典型的我国古典民族乐器,所以有了如下的分析。秦始皇派出的船队带领了童男童女出海向东行进,传说中他们只是到达了日本附近,但实际上远非如此,中国那时候的航海技术已经达到了世界的最高水平,所以神奇的船队飘洋过海来到了欧洲大陆,其中有一个人是秦王宫中的乐官,擅长笛奏,而由他带领着童男童女出海则是由于他有另一项骇人的技能,我们称之为“赶尸”!接下来任俊龙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任俊龙在学校的日日夜夜

任俊龙1981年09月28日出生于山西省阳泉市,祖籍河北省。幼年淘气没有上过幼儿园,小学毕业于阳泉市新华小学,初中毕业于阳泉铁路中学(现在已经更名为新华中学),高中毕业于阳泉市第一中学,大学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自动化专业(辅修法学)

任俊龙职业发展道路

搜狐产经中心-IT频道,搜狐时尚中心-女人频道,中华网科教文娱中心-体育频道,神州数码电子商务部……

任俊龙笃信的几句话

我不是懦夫……也不是孱头……在战斗的时候我永远站在前面,撤退的时候我永远留到最后才走……我有一个坚强不屈的心灵,我的心中不能容纳卑劣、下贱的感情。逢到最危险的紧急关头,我并不珍惜生命……我不怕死,我的母亲曾经教导过我,要把死亡看作是我们灵魂的真正生活的开始,我觉得这是对的。

各种可以联系到任俊龙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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