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5日星期五

老爸老妈的浪漫史之冥古宙

  十一国庆共有七天假期。
  
  前两天是在帮着闫丰忙结婚的事情,角色是伴郎,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任务完成较为圆满;
  
  第三天主要是忙着睡觉,补一补这两天以来的劳碌,其实原本计划是要回老家看看老爸老妈的,结果没能成行;
  
  第四天第五天主要是忙着做家务,第四天主要完成了焖面的第一次自制,效果不错,我吃得很饱,当然纱纱依旧无法适应面食,第五天主要完成了整个房屋的大扫除,一个人完成,基本上感觉人倒退回十月三号。
  
  还有两天,完整的两天没有使用,希望能够痛痛快快地休息一下,当然休息不一定非得要睡觉才行。
  
  其实这两天里除了做家务以外,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我下载了《How I Met Your Mother》前两季,准备花一段时间来好好看看。
  
  简单的说《How I Met Your Mother》是一部类似于《Friends》的情景喜剧。它就像个内心深处的挖掘机,打开它的那一瞬间,便激起了我对于《Friends》的怀念。
  
  《Friends》基本上每一集都看过两遍,但是很可惜当时的心情没有记录下来,我错过了《Friends》,可是我不打算错过《How I Met Your Mother》。或许等到某一天的时候,我会翻过头来重新温习一遍《Friends》。
  
  之所以选择地质年代作为序列标志,是因为片头的第一个画面:the year 2030。
  
  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并排坐在沙发上,没有露面的老爸画外音,“孩子们,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美妙无比的故事,是关于我如何与你们的老妈相遇的故事。”男孩儿问“是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而要处罚我们吗?”老爸继续在画外音说:“不是!”女孩儿问:“要讲很久吗?”画外音中老爸说:“对!”然后继续道,“25年前,在我还不是你们的老爸之前,我过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
  
  尽管25年看上去并没有多么地久远,可是25年前和25年后完全不同的心态和状态,却让这回忆变得恍如隔世。既然如此,就不在乎再给它一个离谱的夸张,好让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这美好时光。
  
  时光如水,匆匆带去了年华,你是否还记得儿时有小朋友对你说:“你跟我玩不?我口袋儿里有糖!”
  
  附:“冥古宙”是地质时代中的第一个宙,开始于地球形成之初,结束于38亿年前。参考资料来自wikipedia。

任俊龙于2007.10.05 20:31

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

花衣魔笛手的秘密(再续)

  突然之间又开始要刨根问底的钻牛角尖,尽管在前面的一篇中我已经说过“他大爷的老子要做阳光男孩儿!让花衣魔笛手滚得远远的去吧!!”,但今天回得家来,还是忍不住打开了不老歌,当我再看到这一篇的时候,又不得不投入进去。
  
  究竟是什么样的特异功能让花衣魔笛手能够让各种生灵追随呢?
  
  很显然他不是圣人!
  
  关于什么是圣人,我也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于圣人的理解,比如在中国有这么几个出了名的圣人,先不说大圣人孔子,其余的画圣——吴道子;医圣——张仲景;书圣——王羲之;草圣——张旭;智圣——东方朔;武圣——关羽;酒圣——杜康;文圣——欧阳修;乐圣——李龟年;茶圣——陆羽;曲圣——关汉卿;诗圣——杜甫;词圣——苏轼;当然了还有齐天大圣——孙悟空。
  
  他们或文或武或杂行,都是各自领域里精英中的精英,相比而言,花衣魔笛手顶多也就算是个旁门左道,即使是在《封神榜》里也是不入流的邪教之类。
  
  而他也不是普通人!
  
  关于什么是普通人,我也不知道,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有着无以计数的普通人,可是在每一个普通人自己的眼中,首先自己肯定不是属于普通人的一群的,如果按照每一个人的想法来看,大抵这天下连一个普通人都找不到。也不怪大家这样自恋似的对自己的能力加以拔高,而是的的确确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所以每一个人将自己看得不那么普通,不那么大众也是有足够的理论依据的。
  
  这些人在三百六十行中各负其责,靠着自己的双手共同支撑了社会的进步,历史的车轮滚滚没有了他们便失去了原动力,相比之下,花衣魔笛手这有限的人生当中也没有做过多少基础的有益的事情。
  
  那么花衣魔笛手又算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我觉得他应该是属于那种有着特殊才能过着特殊生活的特殊的人!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机缘巧合,花衣魔笛手掌握了这一奇特的技能,或许这是催眠?总之是他得到了控制他人心智的特殊技巧!能够被别人控制了心智的人恐怕灵魂就不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了。
  
  那么就是说花衣魔笛手可以自如的控制别人的灵魂?
  
  灵魂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东西呀,没有谁见到过自己的灵魂吧。反正我是没有见过。生活在欧洲的人们有一部分认为老鼠是圣物,大概就是因为这样,花衣魔笛手祛鼠的行为便寓意为对灵魂的控制吧,所以后来全城的孩子们着了魔也有了解释。
  
  拥有这样的一种技能恐怕会让人兴奋不已,凭空增添了对他人的生杀予夺大权不一定是多少人作梦想拥有的呢,但是这种特殊的才能如果控制不好,怕是会成为一种灾难。
  
  庄子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为了对付撬箱子、掏口袋、开柜子的小偷而做防范准备,必定要收紧绳结、加固插闩和锁钥,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聪明作法。可是一旦大强盗来了,就背着柜子、扛着箱子、挑着口袋快步跑了,唯恐绳结、插闩与锁钥不够牢固哩。
  
  可见,发明了锁子的人是具备了一般人不具备的本领的人,当这个人将世界上第一把锁子拿给别人去用的时候,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为人民服务的高尚者,还是为大盗作铺垫的低劣者?如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或者说从来不会有大盗,发明了锁子的人必定会被人高看一眼,可是如果世界上根本不曾有或者说以后也不会有大盗,那么发明出来的锁子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启发那些信善的人们,哦,你们还可以偷盗?
  
  在花衣魔笛手的故事里,政客就是发明锁子的人,而花衣魔笛手本人就是大盗。在祛鼠行动之前,他只不过也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市民,可是在整个故事似乎要接近尾声时候的变故却让他认识到了自己所掌握的本领究竟有多么厉害!
  
  越狱中T-Bag看到史高飞在磨钉子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打算拿它搞点什么破坏呢?你又打算拿它破坏谁呢?”后来果然本来是用来固定长凳的钉子,被史高飞卸下之后成了杀人的凶器,成了打开马桶越狱的第一把钥匙。
  
  可见一个工具本身的属性是简单的,但是就怕它具有了衍生的属性。比方说刀本来是用于削苹果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杀人;比方说电视本来是用来欣赏节目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泄愤;比方说鞋子本来是用来保护脚的,可是有的时候它也可以用来藏钱……
  
  功能的多样性取决于你的思考能力,特异功能也是功能,所以当花衣魔笛手准备将特异功能用在拐骗儿童的时候,他已经出离了本我,而是形成了被判自己本格的罪恶。
  
  每个人都应该有过罪恶的念头从心头涌起,但是只有少数人没有能够按耐住它,那些按耐住自己罪恶念头的人,依靠的就是道德!
  
  (我也刚刚知道:大脑腹内侧前额叶皮层——VMPC——就是道德观念形成的物质基础。它使人对他人受到伤害厌恶。腹内侧前额叶皮层病变的病人会失去部分公平性、犯罪感、羞耻感。由此可见,脑门儿比较高的人应该就是道德家的典范了,其典型应该是寿星老儿!)

2007年9月25日星期二

花衣魔笛手的秘密(续)

  后来我知道了这样的一个结局,花衣魔笛手并没有将拐来的孩子们杀害,而是仅仅将他们囚禁在了悬崖的山洞里。后来花衣魔笛手回到了哈梅林城,向所有的市民们宣布了这样一个事实:“你们的孩子们已经被我绑架,如果还想见到他们,就把答应我的一袋金币老老实实地拿出来!”
  
  结果是市民们就范了。
  
  这是一个悲哀的结局,相当的无耻!甚至撕毁了花衣魔笛手在我心中那唯一存在的一点点形象!
  
  在《花衣魔笛手的秘密》一文中,我甚至打算站在他的角度,替他去想一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变得如此冷酷无情,居然拿全城孩子的性命作了赌注?我好心的以为作为一个父亲,他万分得疼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是突如其来的不幸彻底击碎了他的一切希望,所以爱之切转化成了这个疯狂的念头——既然我得不到,这个世界上就别想有任何人得到!
  
  疯子有的时候是可怕的,他们的思维已经超乎了常人的想象力,但疯子有的时候又是可悲的,他们已经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全部行为。即便是正常人都经常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变化,何况是心理受了严重创伤的这一个悲剧群体?
  
  越狱中的那个著名的疯子——“梵高”,当他骑上自行车在小女孩的注视中渐行渐远地消失在丛林深处,当他拿着一张向日葵的油画却准备扬帆出海前往荷兰,当他从高处如释重负地跳下彻底放弃了生命的牵绊而奔向自由,我们会觉得他是一个可爱的疯子,是一个丝毫不掩饰自己内心希冀的孩子,在一切肮脏与仇恨中,他只不过是个婴儿。
  
  所以那些没有恶念的疯子,其实只不过是孩子而已。他们也有自己的是非道德观念,只不过与正常人略有不同罢了。
  
  从这样看来,花衣魔笛手并不能算是一个疯子,尽管在我为他寻找的那个理由中也不能算是疯子,因为他起了歹念!
  
  花衣魔笛手,为什么会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文艺爱好者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小人?我觉得这一切的根源都在于金钱的诱惑。
  
  如果不是哈梅林城里闹鼠害,便不会影响到小城中人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不是自作聪明的政客想出来悬赏纳贤,便不会让花衣魔笛手从采菊东篱下的悠然生活中一步跨越到拯救全城同胞的战场上来;而终究这一场浩劫,难道就只是为了那一袋金币而已么?无数无辜的老鼠,无数无辜的小孩,无数无辜的市民,还有这个无辜的花衣魔笛手,如果没有这一袋金币,或许他还在过着自己平凡的生活,享受着艺术带来的乐趣。
  
  一袋金币引发的血案!
  
  从默默无闻的平头百姓到万人瞩目的盖世英雄,最后沦落到遗臭万年的绑架者,花衣魔笛手的整个人生似乎在一瞬间就发生了变化,他生命的天平就在一袋金币的作用下彻底倾斜。我不相信这已经是最后的结局。
  
  就范的市民们或许爱子心切自发筹集资金准备缴纳赎金,正义的政客或许还在劝阻人们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妥协,花衣魔笛手或许再得到了一袋金币后仍然无法满足。
  
  这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都只是胡思乱想,又没有什么史实根据,可是我却无法再一次站到花衣魔笛手的角度上去帮他做一个解脱。
  
  一日为骗,终生为骗!
  
  政客们的反悔引来了比鼠患更重的灾难,他们的话恐怕今后无人再信!
  
  一日为匪,终生为匪!
  
  花衣魔笛手做出了第一次绑架的行为,就难免手紧的时候再来一次!
  
  一日为奴,终生为奴!
  
  无助的市民们无奈地逆来顺受,天灾人祸一点点蚕食着他们的幸福生活!
  
  我已经不能再信任花衣魔笛手,我也已经不能再信任我自己。为何所有“善”的解脱最后总是被“恶”的事实困扰,而“恶”的事实总是那样难以被人轻松知道。
  
  如果不是刘默来问我花衣魔笛手故事的最终结局,我也不会在今天再一次搜寻,如果不是在海量的信息中发现了最后的勒索,我又怎么能够知道原来故事总是复杂的让人难以捉摸的。
  
  童话中的结局往往是大团圆,可是当你跳出到童话之外,却发现“大团圆”的结局往往不那么容易实现。貌似的团圆总是经不得推敲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如此多的阴暗。
  
  人家说:当你背对太阳的时候,你的眼前只有阴影一片;当你面朝太阳的时候,你的眼前却有光明无限!同一件事情总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有着不同的认识,而得到另一种思路又简单到只须一个转身。
  
  他大爷的老子要做阳光男孩儿!让花衣魔笛手滚得远远的去吧!!

花衣魔笛手的秘密

  声明:花衣魔笛手不是一招武林秘功,和九阴白骨爪不是一类的东西。
  
  在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中,德国的哈梅林地区泛滥鼠灾,当地的政客实在没有了办法,于是悬赏出来,凡是能够将老鼠灭绝的人,将赏金币一袋。重赏之下,有一个吹笛子的人接下了这个活儿。人们只见着吹笛人一边在大街小巷行走,一边用笛子吹出悠扬的乐曲,奇怪的是,越来越多的老鼠聚集在一起排着队跟在他的身后。
  
  老鼠越聚越多,吹笛子的人也越走越远,好奇的人们远远的看着吹笛人走上了悬崖。
  
  站在悬崖的顶上,吹笛人依然没有让乐曲停止,而成群结队的老鼠却着了魔似的争先恐后跳下了悬崖,淹死在澎湃的海水中。
  
  当最后一只老鼠腾空跃起,吹笛人的乐声嘎然而止。海水依然在敲打着岩壁,只是老鼠们却一只也不见了踪影。
  
  吹笛人回到城中复命,可是肮脏的政客却返回了,他们宣称是老鼠自己跳下了悬崖,并非吹笛人的功劳,所以奖金不能够如约发放。
  
  吹笛人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回头离开了哈梅林。
  
  在不久后的一天,哈梅林的城中又响起了悠扬的笛声,这一次全城的小孩儿都莫名地聚集在了一起,朝着城门的方向走去,正当人们在纳闷的时候,却有眼尖的人发现,在城外有一个穿着花衣的吹笛人,一步三摇地向远处走去。
  
  故事的结尾部分我很奇怪,我不知道为什么花衣魔笛手要将全城的孩子们都关在崖壁的石洞里,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是花衣魔笛手对哈梅林人的复仇?
  
  只是从中引出了一些问题,我实在是想不明白:
  
  花衣魔笛手拥有如此奇门绝技,为什么会为了区区一袋金币而接下祛鼠的工作?或许魔笛手的家中有了什么样的变故,致使他不得不为这点救命钱而折腰?
  
  想起来曾经“周六我要休息”评论过的一部电影《千千岩求女》,大家都认为千千岩求女用竹刀侮辱了武士道精神,却都不知道其背后的那凄惨人生。正如“周六我要休息”评论的那样“那么曾经被千千岩求女所轻视的武士们,他们为什么会选择那样的方式?他们身上有什么样的担子?家中有怎样的亲人?他们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谁会知道? 我们常常就这样轻易的做出了判断,开始对他人点着自己的食指;而不想一想也许完整的故事不是这样的呢?永远都只有一个故事,只是我们知道多少。”
  
  正是因为故事中透露的剧情实在是太过于简单,所以无从从中得到魔笛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单单从他灭鼠的伟绩来看,他很神奇(如若不然为什么别的人没有能力完成这个任务?),却很贪财(如若不然怎么政客们没有下赏的时候他选择了沉默?),他很低调(如若不然为什么在哈梅林生活了这么久却没有人知道他的特异功能?),却很心狭(如若不然为什么仅仅是为了政客们没有履行诺言却将全城的孩子们囚禁起来?)。
  
  在这一瞬间我仿佛明白了,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会容易走极端,一个为全城谋幸福的好人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变成了儿童杀手,难道在这期间他受到了什么刺激,难道他的孩子由于什么样的原因在某个时候突然夭折?仿佛这一切揭开了我所不了解的那些事实。是不是魔笛手的孩子发了病却无钱医治,所以魔笛手才将隐忍许久的绝技拿出来换钱?是不是在被无耻的政客戏耍之后感到绝望,所以才无声无息的选择了默默地离开?是不是在不久的几天内,他的孩子由于无法采取进一步救助而生命耗竭?是不是在失子之痛之后魔笛手迁怒复仇?
  
  难道这就是花衣魔笛手最深处的那些秘密?我实在不想让我继续这样发挥下去!
  
  为什么政客们会反悔?难道只是因为他们冠了一顶政客的帽子就必须扮演肮脏的角色?政客们是明确的知道鼠害难除的,也在试过了个种样的办法之后无奈选择了向民众公示自己的无能。
  
  我想一个正常的政客,大多会不会选择向给自己投票的人们显示出自己无能为力的一面,他们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粉饰太平!或许在某种思维下,鼠,会成为哈梅林城的吉祥圣物。
  
  既然灭不掉,那么就想一个堂皇的理由出来供奉着!大抵这就是古人们创造出无数神话故事的来由吧。既然我无法知道,那么就把你装扮得更加神秘!
  
  政客们不是傻子,除却了做主的人是守财奴,他们应该不会为了一袋金币而食言,所以我想,这其中定是有了更多的秘密。
  
  老鼠们为什么会集体奔向大海,寻求自我的灭亡本身就是一件怪事,可是这恐怕不是一件杜撰的故事。
  
  这个神奇的世界总是展现给我们各种各样想不到的方面,让我们赞叹,让我们惊讶之余保持继续探索的勇气。这些老鼠应该不是一种普通的老鼠,他们的名字叫做“旅鼠”。
  
  传说,当旅鼠数量达到顶峰时,它们就会自发地集体迁移,奔赴大海自杀,只留下少数同类留守并担当起传宗接代的神圣任务。当旅鼠的数量实在太多,而天敌数量总是有限,无论怎样地暴露自己都收效甚微。因此它们会显示出一种非常强烈的迁移意识,聚集在一起,渐渐地形成大群,开始时似乎没有什么方向和目标,到处乱窜,就像是出发之前的乱忙,正在准备似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是谁下了命令,也不知谁带头,它们却忽然朝着同一个方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往往是白天休整进食,晚上摸黑前进,沿途不断有老鼠加入,而队伍会愈来愈大,常常达数百万只,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前进,决不绕道,更不停止,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地跳将下去,直到被汹涌澎湃的波涛所吞没,全军覆没为止。
  
  且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否是真实的,且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些什么是真实的,且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那些所谓真实的到底为什么而让人认为是真实的。我暂且相信有这样一种小东西,他们为了整个的种族而自取灭亡。
  
  或许在经过了长期的观察之后,花衣魔笛手的行为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他发现了旅鼠的秘密,所以假借魔笛神功的掩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旷世的英雄;且或许在政客的团队里出现了一位自然科学家,他敏锐的眼睛里自然不会放过一点点不通情理,这位自然科学家兼政客揭穿了花衣魔笛手的秘密,取消了预先设置的奖金,让花衣魔笛手现出了原形,所以魔笛手黯然退场。
  
  又或许还有很多,但是无疑以上的胡思乱想已经让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不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我从心最深处仍然希望这一切都只是耸人听闻的虚拟的故事,但愿那些孩子们安然无恙!但愿这世界上所有的政客都像商鞅一样言出必行!但愿这世界上所有的行为都没有阴险的幕后故事!但愿这一切都只停留在纸面的传闻中!
  
  (最后的扩展:由于笛子属于典型的我国古典民族乐器,所以有了如下的分析。秦始皇派出的船队带领了童男童女出海向东行进,传说中他们只是到达了日本附近,但实际上远非如此,中国那时候的航海技术已经达到了世界的最高水平,所以神奇的船队飘洋过海来到了欧洲大陆,其中有一个人是秦王宫中的乐官,擅长笛奏,而由他带领着童男童女出海则是由于他有另一项骇人的技能,我们称之为“赶尸”!接下来任俊龙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2007年9月23日星期日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支不老歌

永远有多远,谁也不知道。

原本我以为在blogcn的第一个博客可以持续到我老得再也不能打字的时候,但是很不幸,在我老掉牙之前,blogcn就先老去了;

然后就是新浪,很不幸这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工作博客,在当了一两年的超级无敌工作狂之后,我放弃了这种样的生活;

180度的大转弯必得到搜狐去咯,但是再次不幸,忙碌的工作加上搜狐页面繁琐的附加模块让我顿时厌倦了这样的炫耀;

blogger成为了我在思考是否要独立建博之后首选的工具,可惜后来不巧的是,万恶的GFW将我和可爱的blogger天人永隔;

baidu,又得到了接力棒,继续领跑下去却发现百度空间的功能是在少的可怜;

chinaren的校内还不错,sns的出发点让它和搜狐博客略有区别,主要是因为可以认识不少新的同学或是校友,但是细细想想其实也不是什么利好,因为那些从根里有天然联系的人们并不是那些神交心驰的好朋友;

不老歌,来到不老歌应该感谢两个人,第一个是咆哮女郎柏邦妮,第二个是黑白不能佩的小女待嫁。

在经过了近三个星期的观察之后,我明白这里才是我心灵最深处喜欢的那一个人群。

博客,部落阁,等等,blog在中文的发扬光大下有无数的变种,却没有一个像不老歌这样传神传心意。自从上一次借着邦妮的意写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腰”之后,其实我想写一个系列来着,那么就以这一篇作为开始吧,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支不老歌!

我已经很久没有静静的再听一首歌了。

在公司的时候,为了在喧嚣的办公室中得到一个清静的角落,我会时而戴上耳机,将自己和吵吵闹闹的男男女女的们分隔开来。因为我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中勾心斗角的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我宁愿将自己像是一个蜗牛一样密闭起来,也不愿意搅在其中说些违心的话,做些违心的事情。一直以来我都以为自己不会适应这样的生活方式和处事态度,但是在如虎般凶猛的社会现实中,我也不得不慢慢得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春天就匆匆的奔向北秋天又慢慢的走向南,
快也是千山和万水慢也是万水和千山,
沿着一条乡村到城市的路看到一片光明和飞扬的土,
不知不觉我已经走出了很远回头再也不见家的炊烟,
清晨出现在大道边黄昏又消失在汽车站,
看着那些忙碌的人们我不知他们要不要指引,
见过许多我这样的年轻人走啊走啊停下来那么伤心,
这个曾是他们想要改变的世界,
成了他们不可缺的一部分,
每座山每个水的每条路上有时哭有时笑的每个地方,
人们聚在心爱的每个城市牛也肥花也香的每个村庄,
每座山每个水的每条路上有时哭有时笑的每个地方,
人们聚在心爱的每个城市牛也肥花也香的每个村庄,
一朝河西的春夜短一朝河东的美人关,
千辛万苦的进了城才知道出城的艰难,
男人们的手里握住女人的手孤单单的脚印变成两串,
渐渐悟出很微妙的感情的事不是爱和不爱那么简单,
水泊梁山的梦已醒笑傲江湖的曲未终,
再来一个春天一个冬再来一片笑语和欢声,
走不完这乡村到城市的路离不开的思乡的甘和苦,
我该属于故乡还是前面的灯光,
为何这条路会是那么那么长,
每座山每个水的每条路上有时哭有时笑的每个地方,
人们聚在心爱的每个城市牛也肥花也香的每个村庄,
每座山每个水的每条路上有时哭有时笑的每个地方,
人们聚在心爱的每个城市牛也肥花也香的每个村庄。

这不是一首慢歌,所以不适合在疯狂写文档的时候听,但是这是一首能够让我将混浊的心境涤荡的歌曲,总能在污淖之中找到那么一点点慰藉。这个曾是我也想要改变的世界,成了我那不可缺的一部分,我该属于故乡还是前面的灯光,为何这条路会是那么那么长。

月色正朦胧,
与清风把酒相送,
太多的诗颂,
醉生梦死也空,
和你醉后缠绵,
你曾记得,
乱了分寸的心动,
怎么只有这首歌,
会让你轻声合,
醉清风,
梦镜的虚有,
琴声一曲相送,
还有没有情浓,
风花雪月颜容,
和你醉后缠绵,
你曾记得,
乱了分寸的心动,
蝴蝶去向无影踪,
举杯消愁意正浓,
无人宠,
是我想得太多,
犹如飞蛾扑火那么冲动,
最后,
还有一盏烛火,
燃尽我,
曲终人散,
谁无过错,
我看破,
『月色正朦胧与清风把酒相送』,
『太多的诗颂醉生梦死也空』,
『和你醉后缠绵』,
『你曾记得』,
『梦镜的虚有清唱一曲相送』,
『还有没有情浓风花雪月颜容』,
『和你醉后缠绵』,
『你曾记得』,
梦镜的虚有,
琴声一曲相送,
还有没有情浓,
风花雪月颜容,
和你醉后缠绵,
你曾记得,
乱了分寸的心动,
蝴蝶去向无影踪,
举杯消愁意正浓,
无人宠,
是我想得太多,
犹如飞蛾扑火那么冲动,
最后,
还有一盏烛火,
燃尽我,
曲终人散,
谁无过错,
我看破,
是我想得太多啊,
犹如飞蛾扑火那么冲动,
最后,
还有一盏烛火,
燃尽我,
曲终人散,
谁无过错,
我看破。

弦子的歌,是麦子最先推荐给我听的,也是我在工作之余听的最多的一首歌。那个时候我还能经常地挂在qq上,和朋友们之间的联系还十分的经常,并不像现在这样几乎完全的在工作之后静静的呆在家里,一天下来也几乎不和朋友们互相有些什么沟通。喜欢上这首歌,并不在乎太多,只在乎那一句,太多的诗颂,醉生梦死也空,怎么只有这首歌,会让你轻声合?

是的啊,你有没有这样一首歌,能有人轻声合?

人生来就具有了社会性,但是人的本性和社会性并不相同,甚至更多的时候是相背离的。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以我一直在寻找着除却社会性之后我的那一面,但是很不幸,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很多,也不是很容易就能够把握住。朋友的概念并不在于手机中存留的那几个阿拉伯数字,而在于两个人之间是否真正的能够有心灵的相通。

但愿曲终人散的时候,谁都不要有过错,尽管这一点是那么的艰难。终究,每个人心中总会有那么一支不老歌,每个人的身边也都会有那么一些人在你高歌的时候与你轻声合!

2007年9月22日星期六

奇迹在延续-兼怀穆里尼奥

和塞维利亚的欧洲冠军杯小组赛第一轮比赛中,阿森纳再次收获了3-0,顺利拿到三分。

祝贺阿森纳双线顺利开局。

莱曼哥哥依然没有上场,阿穆尼亚迎来了属于他的春天,看过了的最近几场比赛,阿穆尼亚的表现都不错,可是不论如何,阿穆尼亚还是给我一种唐吉坷德的感觉,他现在缺乏一种类日耳曼人的霸气。不过听说有场边的球童反映,阿穆现在也开始和拣球慢的球童大声地喊叫了,也许会是一件好事。毕竟作为门将来说,温和是没有好处的嘛!

森德罗斯依然毛草,禁区里的一个倒勾结围球都没有碰到,幸好有图雷,要不然阿穆尼亚又得肚子面对塞维利亚人进攻的火炮了。想起国际主义漏勺西甘大叔来,一样的身材,一样的光头,可千万不要一样的拙劣表现就好。森德罗斯还年轻,瑞士人不要像钟表匠一样细腻哦,拿出世界杯血染沙场的霸气来吧。

萨尼亚,刚转会过来的时候的确让人感觉心里一凉,球迷们把他唤作“丑丑”,嗯,的确呀,他的这两片厚嘴唇居然配上一头的小辫儿,顿时让我想起大小威廉姆斯,不过好在咱们是男人,不打紧,不打紧。比赛中头球助攻了范佩西,尽管只是轻薄的一蹭,嘿嘿,恰到好处就行了。

法布雷加斯,你让我怎么说不爱你啊!据说的那个中场进球大赛的打赌,现在小法已经遥遥领先了哟。那庆祝的时双膝跪地在草皮上滑行的镜头,真是让人艳羡不已。小法在阿森纳的成长可谓顺风顺水,作为维埃拉的继任者也许他能做到比维埃拉更优秀。

阿德巴约,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家伙。一看到他那脏乱的头发,不由得想送他一瓶海飞丝,怎么一年到头来都是那么一蓬乱草啊,而且还有个头带!头带放在内斯塔,马尔蒂尼,巴蒂斯图塔这样的帅哥头上是何等的帅气,怎么到了阿德的头上就有说不出的别扭?阿德依然保持着乱射门,射乱门的光荣传统。不过最近一段颇着人喜爱呀。先不说在白鹿巷给了约尔两个大嘴巴,冠军杯上依然看着他不知疲倦地奔跑就高兴。

对手中有两位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纳瓦斯 ,一个是阿尔维斯。一见纳瓦斯的长发飘飘,我还以为是内德韦德呢,不过这远看上去的帅哥,带球跑起来的动作实在难看,属于闷头型的,您老人家这样的跑法比较适合田径场上的最后冲刺,而不适合下底传中啊。阿尔维斯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牛嘛,下半场被克里希放倒之后,居然跟主裁判要牌儿,就像您的表情一样搞笑吧,主裁大哥好好的惩罚了他。

总体评价一下本场比赛的场面吧。好看,就是好看!酋长球场里爆满的6万人不虚此行!

突然也得到了一条break news,穆里尼奥下课了。

说起穆里尼奥来,还是惋惜多些。在他这样的位置上,在他这样的环境里,实在不好做。有个超有钱的老板真是不好伺候,其实也不用多说,穆里尼奥飘洋过海从南欧来到了英伦,也算是给既有秩序带来的巨大的冲击,也算是为英格兰超级联赛进一步确立世界第一联赛的地位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个性,他的成绩,他的故事,他的唯一,都会成为很长一段时间里说不完的故事。对于这样一个对手的黯然离去,只能说从此英超失去了一个强劲的对手,真正伟大的英雄必须有针尖儿麦芒儿的对手才显得更伟大,没有穆里尼奥的英超巅峰对决中,显然失色不少。

祝福穆里尼奥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取得更优秀的成绩,也希望他能够真正的找到一位能够完全放权于他的老板任他自由发挥。

2007年9月15日星期六

迟到的狂喜-新赛季初登榜首

迟到的狂喜-新赛季初登榜首

在这里,任俊龙看到了马丁约尔的眼泪洒满了白鹿巷,任俊龙看到了神勇的阿森纳再一次反败为胜拿到三分,任俊龙看到了新赛季枪手第一次登上了积分榜的首位,任俊龙甚至看到了阿德巴约也要和赫莱布抢一下超人内裤,当然任俊龙不看也知道:法布雷加斯每场比赛的进球是不可少的!

最近的阿森纳比赛中有几个定势,一开始是先要让对手一个球的,比赛临近结束的时候才拔枪,就看拔出的是个什么枪了,先是沙鹰一枪爆头,然后是机关枪扫射,其中一个重机枪手必然是法布雷加斯。嗯,就是这么回事,导演全都安排好了,每次都得这么演才行。

几个瞬间吧。

克罗地亚人:居然爱德华多连替补阵容都没有进,我们已经在国际比赛日里莫名其妙的爱上了爱德华多,可是回到了英格兰,连替补阵容都没有进入。

球场气氛:白鹿巷中来为马丁约尔送行的宾主双方人数都不在少数,气氛很热烈,噪音也不小。

1分钟的角球:这个角球也太快了,当然,热刺丢掉这一角球机会的速度也不慢。

15分钟的进球:巴莱的任意球绕过人墙打到阿穆尼亚的右边,球进了。心里虽然一紧,但是既然已经知道了剧本,那么也就暂时放宽些吧。

大把的机会:仍然是大把的机会,仍然是大把的浪费,反正我们是弹药库,反正我们子弹多。看得出前锋的效率还是比较低的,如果刨除掉运气的成分,危险系数也不低。

阿德巴约:66分钟接到法布雷加斯任意球开出头球顶进罗宾逊的老家,94分钟他自己用大力抽射彻底击溃了罗宾逊。这个,这个是阿德巴约么?我一度尽然怀疑!

偶的神:法布雷加斯一传一射,继续扮演GOD的角色。在阿森纳07/08这个赛季的演出中,法布雷加斯一定是一号主角,但凡主角总是出彩的机会多多,瞧,又是他。赛后小伙子肯定很高兴,呵呵,又岂止是他一个人高兴呢?

榜首:你知道榜首代表着什么么?10几天前我们把曼城拉下马,10几天后我们把托特纳姆踹下悬崖,一个久违的王者之巅,那是千军万马所向往的塔尖。阿森纳,阿森纳,阿森纳!伟大的王者,归来!

任俊龙在学校的日日夜夜

任俊龙1981年09月28日出生于山西省阳泉市,祖籍河北省。幼年淘气没有上过幼儿园,小学毕业于阳泉市新华小学,初中毕业于阳泉铁路中学(现在已经更名为新华中学),高中毕业于阳泉市第一中学,大学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自动化专业(辅修法学)

任俊龙职业发展道路

搜狐产经中心-IT频道,搜狐时尚中心-女人频道,中华网科教文娱中心-体育频道,神州数码电子商务部……

任俊龙笃信的几句话

我不是懦夫……也不是孱头……在战斗的时候我永远站在前面,撤退的时候我永远留到最后才走……我有一个坚强不屈的心灵,我的心中不能容纳卑劣、下贱的感情。逢到最危险的紧急关头,我并不珍惜生命……我不怕死,我的母亲曾经教导过我,要把死亡看作是我们灵魂的真正生活的开始,我觉得这是对的。

各种可以联系到任俊龙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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